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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公积金怎么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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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公积金怎么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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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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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在地:
    四川成都
  • 产品规格:
  • 包装说明:
  • 商品名称:个人取公积金怎么取
  • 自定义分类:都江堰公积金代办
  • 上架时间:2024/11/8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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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关键词: 成都公积金取现,成都公积金提现,成都公积金提取,

一、个人取公积金怎么取
1、个人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后,确认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4)到相应的银行去办理支付手续。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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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公积金怎么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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