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15分钟内免费停车,但收费员很少主动用POS机计时;收取停车费之后,不主动开发票;已经撤销的收费泊位,仍然在收费……连日来,本报接到多起投诉,反映南昌临时停车乱收费。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发现的确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
乱象一:撤销的收费泊位仍在收费
2月12日,市民金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会展路红谷大厦路段未见停车泊位收费指示牌,但他在这里停车时,仍有一名身穿南昌市政公用集团下属停管中心制服的女子要求他交停车费。
停管中心红谷滩管理站站长金道辉承认,会展路红谷大厦路段去年曾设立了收费泊位,但没多久便因故取消了收费,收费的指示牌也撤掉了。针对金先生反映的情况,他们还要进一步进行核实。天津市兴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xingzhanpos.com。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127号财富大厦B座11层,电话:400-9922-818。
乱象二:不用POS机计时且多收钱
停管中心给收费员配备了手持式POS机,对于占道临时停车,收费员会将车牌信息和车位编号输入POS机,然后POS机会“吐”出一张纸条,记载停车时间等信息。
2月11日中午12时10分许,在红谷滩世纪花园D区旁的金融大街路段,记者将车辆停在泊位上,随后来了一名收费员,她告知记者要交5元停车费。记者随即递过去5元钱,她返回来一张5元面值的发票。记者注意到,虽然这名收费员手持POS机,但她并未进行计时,直接收完钱后便离开了。不过,不远处立着的收费指示牌显示,这里是二类区域,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小型车第1小时收费为4元,每增加1小时则加收1元钱。
乱象三:只收钱不开具发票
12日中午12时许,记者驾车来到春晖路南昌市公安局路段。刚刚停好车,一名收费员便走了过来。虽然这里也是二类区域,但她开口便要记者交5元停车费,且未使用POS机计时,收钱后也未开具发票。停留了不到10分钟,记者驾车离开,该收费员也没有将这5元钱返还记者。而根据停管中心制定的政策,其管辖的城区所有停车泊位,停车15分钟之内均是免费的。
据了解,为了“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城区临时停车,从去年1月1日起,南昌市政公用集团下属的停管中心正式接管城区停车泊位,然而运营一年多时间以来,停车收费乱象依然丛生。即日起,本报开通热线15979139539,欢迎市民举报。
文/记者何柳斌
即时·点评
临时停车不计时、不开发票……对很多车主来说,一点都不陌生。碰到这样的情况,大多数车主一般忍气吞声,“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即便产生争执或质疑,也难有投诉的渠道和解决的途径,便也懒得较真。
实际上,对于临时停车的管理,政府早有相关政策出台,可落实却几近空谈。可见,公共服务的空间被利益侵占,成为政策难以落实的阻碍。从某种角度来说,我们承认围绕停车而产生的诸多困扰,是城市迅速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难以避免的市政民生问题;但临时停车的乱象丛生,折射出的市政管理的缺位,是我们必须重视的改进方向。否则,问题得不到解决,公共区域的临时停车管理将会陷入恶性循环的空间,公共服务从何谈起呢?(点评: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