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服装(成衣)、鞋、袜、帽、布匹、塑料袋、瓷砖、陶瓷制品、玻璃制品、电视机、灯具(包括节能灯)、自行车及配件等。
上述产品仅限于由中国出口,在新加坡中转(货物不需进入印尼国界的),目的港为欧盟27国。
另外:出口到南非,埃及,台湾,以及特殊情况下出口到土耳其的货柜,可以参考出口到欧盟的方式,在新加坡转口,货柜不需要进入印尼。但是,一些必要的出口文件需要办理大使馆加签。
出口到美国,中南美的墨西哥,阿根廷等国家的货柜,只能出具服装成衣 的印尼原产地证书,而且,货柜要进入印尼国界。
用途:
上述诸多“中国制造”的产品在欧盟、美国、中南美洲等国家,大多已遭“反倾销”、“特保”、“设限”。出具第三国出口文件可便于进口商在本国清关、规避“反倾销”关税。有利于中国企业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